加强城市综合管理:重点整治面源污染
《计划》提出,四川将严格落实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管理制度,同时强力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渣土运输车辆需采取密闭措施。各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85%以上,低于85%的以2012年为基准年,年均增加6个百分点及以上。
同时,四川还将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方面,《计划》强调,生产企业中小型堆场和废渣堆场应搭建顶篷并修筑防风墙;临时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新建电厂应避免建设永久性粉煤灰堆场,确需建设的,原则上占地规模按不超过3年储灰量设计。
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四川将全面巩固成都及其周边、川南、川东北地区区域秸秆等生物质禁烧联动机制,并加快推进秸秆等生物质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五化”综合利用,实施秸秆还田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秸秆循环型农业示范工程、以“秸秆换肉奶”示范工程、食用菌转化利用工程、秸秆清洁能源示范工程等5个重点示范工程。
《计划》还要求,各市(州)主城区范围内大中型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运行。加大城区露天烧烤管控力度。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2016年底成都将全面淘汰“黄标车”
《计划》提出,今年,四川将制订《四川省机动车地方排放标准限值》地方标准,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强化超标机动车维修治理监督,基本实现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全覆盖。
同时,四川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等措施,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进度。地级及以上城市主城区实行“黄标车”禁行;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依法予以处理。到 2016年底,国控重点控制区成都市的“黄标车”全部淘汰,其他市(州)也将继续淘汰“黄标车”。
到2016年底,四川还将全面完成省级和成都、乐山、南充、宜宾等地市级重点机动车排污监控机构与监管平台建设,其他市(州)全面完成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环保标志电子化、智能化管理。
《计划》提出,四川要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继续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科学实施城市机动车出行总量控制和增量控制。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等交通系统建设。今年实施中心城区内外停车场差别化收费,适当降低公交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乘车收费标准,中心城区增建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点等措施。
此外,四川将对新能源汽车大开绿灯,除公交、环卫、出租、物流等行业和政府机关将率先推广使用 CNG、LNG 等新能源汽车外,还将为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提供便利,采取财政补贴等综合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增加电动汽车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调整能源结构: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0.9亿吨以内
《计划》要求,四川将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减少大气污染。今年全省煤炭消费比重要下降至37%以下,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13.3%以上。6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占煤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 50%以上。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0.9亿吨以内。
到 2016年底,四川天然气产量将达到 248亿立方米以上,天然气消费总量达到 160亿立方米以上,除阿坝、甘孜、凉山州及攀枝花市以外,城市近郊及乡镇居民生活用气普及率达到 90% 以上;水电装机容量达到 7000万千瓦以上,水电发电量达到 2750亿千瓦时以上。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到2016年底,实现风电装机规模 2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1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5.5万千瓦以上。
发展绿色建筑方面,《计划》要求,四川新建建筑要继续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根据《计划》,四川各级政府将尽快编制和实施本地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细化每月、每季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开,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综合施治。据悉,今年四川将继续选取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因素,对各市(州)政府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进行考核激励;继续推行约谈问责机制等,严格责任追究。
原标题:四川2016年大气治理目标公布 要求降低公交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