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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整改通报:2015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4项

2016-04-28 22:0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史建婷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1月2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党委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1日,中央巡视组向保监会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中央对保监会党委开展专项巡视,是对保监会系统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有力指导和全面检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既肯定了保险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整改要求和今后的努力方向。保监会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认真完成整改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巡视组入驻保监会之前,保监会党委研究成立了专项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联络组)和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由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同志任组长,中央纪委驻保监会纪检组组长、保监会党委委员陈新权同志和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梁涛同志任副组长,主要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针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整改工作进度等。2016年2月1日,中央巡视组向保监会党委反馈了巡视情况。保监会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6次专题党委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关于做好巡视工作的明确要求,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进行研究,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会机关各部门、中央纪委驻保监会纪检组、派出机构和会管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积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强化整改责任意识,认真贯彻会党委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完成好承担的整改任务。

二是加强部署协调,推动整改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为进一步增强对巡视整改的部署协调,2015年10月27日,保监会党委召开巡视准备专题党委会,对配合中央巡视组工作的具体安排进行了研究部署。2015年12月28日,保监会党委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组陆续反馈的用权律己不严、“四风”方面的表现、遵守党的纪律不到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班子成员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交心谈心,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等方面,深入剖析了思想根源,强化了整改意识。2016年2月14日,保监会党委审议通过了《中国保监会党委巡视整改方案》。巡视整改方案针对5个方面的11项问题,逐项逐条进行研究。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要求,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提出整改措施44条,其中20条要求2016年3月底前完成。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做到紧抓不放、对账销号、逐项落实。对现在就能解决的问题,做到立即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去解决的问题,明确具体的措施和办法,限期完成;对难以在短期内解决的问题,做到抓紧研究,明确时间进度,积极推进,逐步解决;对反映领导干部违纪的问题线索,依纪依规组织核查,严格按照纪律和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及时将办理情况报告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过程中认真严明纪律要求,在具体工作中注重三个结合,即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保监会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措施结合起来,做到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协调推动,坚决把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坚决严肃追责。

四是聚焦重点问题,认真召开整改“四风”及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保监会党委认真研究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针对系统内一些领导干部发生的“四风”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于四月初召开整改“四风”及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保监会系统“四风”及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系统梳理问题的突出特点,条分缕析,深挖根源,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整改措施和长效机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同志在发言中,不仅列举了保监会在“四风”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还谈了个人对巡视整改工作以及系统出现“四风”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的认识和体会。他表示,巡视发现的这些问题,保监会党委应负主体责任,他作为党委书记,个人应负主要责任。他对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明确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二要坚持立行立改,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认真排查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对违纪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三要夯实基础,深入持续建立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其他党委成员分别联系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具体情况,围绕出现的“四风”及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开展了讨论,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党委同志认为,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显示,涉及人员中退休干部多、派出机构一把手多、处级以上干部多,涉及问题更多体现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这些问题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和较强的顽固性。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首先是会党委对保监会系统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提升道德品行方面的要求没有落到实处,还有干部认为只要不贪腐、不犯错、不懒政、工作上有成绩就是好干部,对“三观”的改造要求出现了松懈。其次是制度规则有所缺失,简政放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批效率,但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没有很好地为权力运行划好红线。再次是监督执行还不到位,没有形成一个好的奖勤罚懒、考核、督导、评估机制,对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好的,表扬和激励不够,对不负责而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好的,督查指导不够,批评教育不够,追查问责不够。民主生活会对整改工作提出了目标、作出了部署,保监会下一步要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巡视组关于整改“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的部署和要求。要切实做到对症下药,不断加强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中保投等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派出机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退休干部的管理,推动退休干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护照管理。专题民主生活会在研究“四风”问题时还强调,虽然保监会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不是很突出,但对其造成的危害却绝对不能忽视,保监会系统要从制度和机制上坚决戒除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确保为敢担当的人担当,形成敢于监管、执政为民、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在落实整改反馈意见过程中,保监会党委不仅带头多次召开专题党委会和民主生活会,还于2016年2月29日专门下发《关于召开“四风”及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责成涉及“四风”及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的天津、河北、浙江、湖北、海南、西藏、甘肃、青海等8家保监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他们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为更好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提供有力的组织和思想保障。

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将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各项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到位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管党治党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明确要求,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切实加强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把有效防控廉洁风险和防范金融风险有机结合起来。每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针对考核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坚持党内生活基本制度,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严格党员发展与管理。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继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党建课题研究,不断提高党建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正风肃纪。

二是修订《中国保监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国保监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强化责任考核和追究,层层传递压力。在《中国保监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中,进一步细化保监会系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进一步明确“一案双查”原则。在《中国保监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修订中,增加会管单位为检查考核对象,在自查自评中增加公示环节,按照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对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民主测评权重,将检查考核组与民主测评的分值权重调整为各占50%,并增加了上级复核环节,加大了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扣分力度。

三是认真贯彻《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违纪和廉政风险排查,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督促保监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高度关注队伍风险,切实强化廉政风险意识。要求加强廉政风险排查,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因素和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自纠,抓好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和动态管理,加强对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四是责成北京保监局党委强化管党治党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责成北京保监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重要问题随时研究,每两个月安排一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抓好“两学一做”。保监会党委将增强管党治党意识作为“一把手”培训班等的重点内容,强化学习教育。抓好系统各单位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将抓党建情况作为2016年综合考核的重点内容,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保监会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系统管党治党工作水平。

2.针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问题。

一是组织保监会系统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增强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通过集中研讨、理论辅导、个人研读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学习,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保监会系统各项工作中。扎实促进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序运转,完善系统党建工作格局。要求各级党组织按照规定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问责力度,扎实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组织学习贯彻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作为重要专题,列入会党委中心组2016年学习计划。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中心组的示范作用,推动系统学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将学习党章和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校及各类培训班的培训课程,分批分期组织专题轮训。

三是开展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2016年会党委中心组学习第一场、第二场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李忠杰同志就系统深入学习党章作专题报告、中央纪委驻保监会纪检组组长陈新权同志就学习两部党内法规作辅导报告。向机关各支部和党员干部发放廉政学习材料,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学习两部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观司法部燕城监狱。

四是加大力度推进派出机构专设监察处工作,加强保监会机关纪委、会管单位纪委和会党委巡视办建设。充实会党委巡视办力量,目前已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保监会机关纪委建设,适时设立专职机关纪委书记,尽快单独设立机关纪委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推进派出机构专设监察处工作,目前共有16家保监局设立了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2016年将尽快推动其他保监局设立监察处工作,计划4月份正式下发通知,争取年底前完成所有保监局设立监察处工作。

五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严肃追究责任。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督促落实各级党组织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规定,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保监会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和会管单位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在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加大考核力度,对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进行复核,对发现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等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六是按照规定对上海泛鑫事件中涉嫌监管失职有关人员进行问责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正在研究调查方案,计划2016年底完成。

3.针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缺失”问题。

一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完善纪律审查工作机制。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的精神,明确纪检组作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抓好对保监会领导班子和司局级干部的监督。推动加强会机关纪委、会党委巡视办建设和派出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适应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大对各级纪委书记履职尽责情况的检查考核,通过制度要求明确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督促各级纪委委员和党支部纪检委员切实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二是加强保监会系统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重点提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制定保监会系统2016年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方案,计划于5月下旬和10月中旬分别举办保监会系统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处长培训班。对纪委书记,重点培训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中央纪委关于深化“三转”、落实“两个责任”的最新要求以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和纪律审查理论与实务等内容。对纪检监察处长,重点培训问题线索排查与分类处置、调查取证策略与技巧、执纪审理等内容。增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责任意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水平和专业水平、分析判断能力和执纪办案能力。

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执纪不严、监督不力导致的严重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严肃追究责任。组织对保监会机关纪委、派出机构纪委和会管单位纪委执纪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制定2016年保监会党委巡视工作安排,将执纪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巡视重要内容,计划对北京、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四川、甘肃、青海等8家保监局进行巡视,对湖南、吉林、广东、江西等4家保监局巡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规范信访举报办理,严明办案纪律,提高核实核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对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受理的201封信访举报件进行了重新排查。从反映问题来看,由于保险合同纠纷导致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转而或捎带举报监管机关不作为的有105件,占比52%。举报监管干部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的有96件,占比48%,其中反映会管干部的67件,反映非会管干部的29件,纪检组对这些举报件进行了深入核查。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信访举报办理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修订《中央纪委驻保监会纪检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流程》,从受理登记、提出分办意见、分类办理、初步核查、立案调查、案件审结、立卷归档、统计分析等方面规范信访举报办理,提高核实核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对会机关纪委、保监局纪委和会管单位纪委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

五是坚持立行立改,对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巡视以来,先后从系统抽调67名干部、组成73个核查组,派出近300人次,对164件信访件进行了核实,共涉及64名干部(其中会管干部54人)、13个单位(部门)。现场巡视期间,对会管干部违规接受保险公司宴请、在保险公司报销个人费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纪律处分会管干部5人,通报批评会管干部5人。对处以下干部发生的越权审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违反保密纪律、违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等问题进行了查处,纪律处分5人。此外,针对初核发现的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财务列支不规范、接受监管对象帮助出书等问题,拟对15名会管干部和4名非会管干部谈话提醒,进行批评教育。

原标题:保监会整改通报:2015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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