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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整改通报:2015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4项(3)

2016-04-28 22:0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四)关于“选人用人、干部管理方面问题较多”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存在突击提拔干部”问题。

一是纠正对某保监局原局长(副局级)的正局级任命决定。该同志按原职务级别(副局级)享受退休待遇,党委组织部按要求向中组部报送了整改情况。

二是对某保监局党委在保监会党委组织部对局长进行考察后仍召开党委会研究干部等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给予时任局长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2名副局长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快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逐步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大处级领导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逐步解决岗位空缺问题。建立健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综合分析研判,定期对班子成员进行考核评价。加快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2016年底前修订完成《会机关人事管理办法》、《派出机构人事管理办法》,对全系统干部人事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充实会机关部门和派出机构领导干部力量,经党委会专题研究,近期拟提拔补充部门副职,并适时启动保监局领导班子调整充实工作,着力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加大处级领导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逐步解决处级岗位空缺问题。

二是认真落实《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精神,规范职务名称设置。计划于2016年9月底前完成局长助理消化任务,2017年9月底前完成处长助理消化任务。同时,明确要求一律不得再违规设置、提任处长助理职务。目前,天津、广东、陕西3名局长助理已经全部整改完成,派出机构处长助理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下一步,在分期分批、把握节奏的前提下,将督促各保监局党委力争于2016年底提前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研究解决部分职位“低职高配”问题。针对因派出机构级别不统一的历史原因造成的部分职位“低职高配”问题,一方面严格控制增量,坚决不再出现“在现职提拔高配”的情况,另一方面逐步消化存量,对现有“低职高配”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通过干部交流、到龄免职等方式逐步解决。

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教育提醒力度,严格填报要求,逐项明确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填报要求和纪律有效传达到每一位干部。从严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强化落实责任,对填报情况从严核实处理,根据填报及核实对比情况,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提醒。做好核实结果运用,2015年,在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抽查核实工作中,2名同志未如实报告有关情况。按照中组部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的有关要求,以及《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对2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并作出暂缓提拔的严肃处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因个人事项核查问题,又对1名拟提拔为正局级干部的同志和1名拟任重要岗位(保监分局局长)的干部,作出暂缓提拔的严肃处理并进行诫勉谈话。同时,根据2015年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正在对出现问题的人员进行研究处理。下一步将继续充分发挥抽查核实工作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中的作用,坚决维护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

此外,关于“巡视组移交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巡视反馈时,中央巡视组移交了信访举报71件,涉及保险监管机构和监管干部的53件。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将初核发现的个别保监局违反保监会规定制定行政审批内部指引、行业协会内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分别转有关部门处理。对初核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纪律处分会管干部5名,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处级干部3名。另外,还对一些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严肃处理某保监局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给予时任保监局局长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厅局级非领导职务。对时任副局长(现已退休)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纪委书记、副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纪委书记职务。

三、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中央巡视组对保监会的现场巡视已经结束,但这些整改落实工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下一步,保监会党委将继续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深入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是持之以恒,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取得实效。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进系统广大党员增强党性修养、发挥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奉献。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进度紧抓不放,对整改不力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二是守土尽责,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党委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各级纪委回归主责主业,保监会党委主动接受驻会纪检组监督、派出机构和会管单位各级党委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

三是标本兼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机制建设,重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预警处置、动态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的贯彻执行。开展对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密防控廉政风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是加强对遵守“两个规定”(《中国保监会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和《中国保监会关于监管干部与监管对象交往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情况的监督。做好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对举报做到应核实必核实,有反映必谈话,有违纪必处理,有失责必追究。

四是严明纪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加强警示教育,用中央纪委通报的违纪案例和系统内查处的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全面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和抽查核实工作,继续抓好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一把手的“书记”意识,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继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派驻后的新形势和工作需要,加强会机关纪委、会党委巡视办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五是服务全局,把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在推进保险强国建设上。时刻保持与中央精神的高度一致,继续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不断走向深入,塑造行业和监管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用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切实推动保险强国建设。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继续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方针,着力深化保险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和改进监管,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着力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保险业发展的良好开局,推动行业在服务国家“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进程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6286685;邮政信箱: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1415室;电子邮箱circjgdw@163.com。

中共保监会党委

2016年4月28日

原标题:保监会整改通报:2015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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