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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实事富民 办琐事暖心 (2)

2016-07-01 07:36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史建婷

   邛崃市法院火井法庭开展巡回审理

红色法庭 撑起了大山深处的司法天平

——记邛崃市法院火井法庭党总支

火井法庭距邛崃市区31公里,辖区两乡三镇,面积达到310多平方公里,是成都地区地理位置最偏远、辖区最大、条件最艰苦的法庭之一。但正是这份艰苦才能历练出这样一支队伍:他们被当地人亲切地称为“泥腿子法官”,一名庭长、两名书记员、一名法警撑起了这片大山深处的司法天平。

2014年,小小的火井法庭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2015年被成都市评为“劳模班组”。

红色文化融入司法元素

法庭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走进火井法庭,首先感受到的不仅是法律气息,浓浓的“红色”气息也扑面而来。作为邛崃市法治及党性教育基地,火井法庭打造了两条红色文化走廊,将红色元素与司法元素有机结合。其中外文化走廊以红军长征故事为素材,分成信念、作风、奋进三个篇章,内文化走廊以司法元素为素材,分成红色司法记忆、红色基因传承、红色法庭步伐三个篇章,展现红色司法的进程与传承。法庭将独具特色的红色文化与司法元素有机结合,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融入日常工作中,对内成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场所,对外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和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

火井法庭庭长李耀东告诉记者,由于火井法庭是全国首个以红军长征精神为主题的“红色法庭”,截至目前,3000余名当地党员干部来法庭参观学习,并开展党组织活动,12所中小学上千名师生走进法庭通过倾听红色故事感受爱国主义教育,通过亲身参与模拟法庭和聆听法官讲法律故事感受法治文化的魅力。

“红色司法服务队”

送法到乡村

除了审理案件,火井法庭又是一支“红色司法服务队”,他们经常利用下班时间,节假日时间,把“红色司法服务队”的旗帜带到田间地头、农坝院落,用巡回审理、逢场法律宣传等形式,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大家树立法治思维,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据统计,火井法庭近年来平均每年开展54场巡回审判活动,开展走进法庭听审判活动53次,到火井镇中小学讲法治课,开展模拟法庭10场,场镇法律咨询活动1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上万份,法庭成员还被火井小学聘为“法治辅导员”。

正因为长期的为群众普法,解决矛盾纠纷,辖区群众法治意识渐强,法庭调解离婚案件,化解赡养纠纷,调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化解纠纷案结事了,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16年1月至今,火井法庭结案率99%、当庭裁判率85.78%,调撤率70.35%、一审服判息诉率98.01%、二审改发率为0, 审判质效在邛崃法院五个基层法庭中名列第一。

红色诉讼服务点

实现“便利店”服务

火井法庭地处邛崃山脉,属于海拔500米到1000多米不等的山区,为根除山区道路不通、信息不畅、诉讼不便“三大痼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火井法庭打造了“红色诉讼服务点”,开创了电话预约、上门立案、上门审判、当场执行的工作模式,解决当事人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实现全域立案、直接立案,对可以当庭执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直接负责执行,同时推进“一站式、综合性、多元化、全天候、立体化”的司法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牌、POS机刷卡缴费等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司法服务。通过整合诉讼服务、非诉服务、诉调对接和法治宣传“四项职能”,实现家门口的法庭“便利店”式法律服务,实现走进一扇门,事务一站清。

目前,火井法庭立案信息、开庭信息、裁判文书、证据材料100%公开,除依法不公开审理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调解案件外,对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审理和公开调解。新建完成的科技法庭,实现了案件庭审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并录入电子卷宗,满足山区人民群众案件公开的需求。

本报记者 晨迪 邛崃法院供图

原标题:干实事富民 办琐事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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