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在消费时遭遇过消费陷阱?您是否曾发现消费的产品和服务中潜藏风险?您是否在消费维权时感到势单力薄、力不从心?8月31日,四川省消委会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只要涉及经营者实施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且有相关证据材料;案件线索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示范性,都可向省消委会反映。
征集的案件线索范围包括: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未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未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方法的;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景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存在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其他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通过向所在辖区县级以上消委会、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当地消委会,所在院校和律师事务所初审后上报省消委会,经过严格考察、筛选,省消委会聘请的500名3•15志愿者、69名消费咨询专家和41名法律顾问也于8月31日走马上任,聘期两年。他们来自社会不同行业,有的长期深入在专业工作领域,有的在汽车、家电、房屋和金融等方面堪称专家,有的在民法、经济法等法律知识方面有娴熟的把握与丰富的维权实践经验。
原标题:四川消委会征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