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计委近日出台新政,将进一步加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药械供应保障和采购使用管理,规范贫困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药械采购和使用行为。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贫困县县域内的医疗机构不得让贫困患者使用自费药械。从2016年9月起,禁止88个贫困县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对贫困患者使用自费药械,严格控制使用贵重药品和进口高值医用耗材。
在药械供应过程中,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应及时汇总采购计划,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量配送药械产品。原则上急救药品配送不超过8小时,一般药品配送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要强化相关管理制度,一旦出现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基层药械配置不全及增加贫困患者就医负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从今年9月开始,将88个贫困县的药械采购使用情况纳入全省月报管理和通报、约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