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事关人民福祉、城市未来。
2016年9月11日,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成都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绿色发展的核心是发展,关键是实现发展的绿色化,让“绿色”与“发展”相辅相成。市委制定《实施意见》,就是要解决当前发展中的一些“不绿色”的问题,特别是要有效破解各种“大城市病”,增强群众的绿色发展获得感。
把“增强群众的绿色发展获得感”贯穿全篇,《实施意见》坚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城市是有机生命体,统筹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统一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对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进行了全面的制度设计,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健全绿色制度体系。
把解决问题与构建制度体系紧密结合,以此为行动指南,成都绘就城市发展新蓝图、形成绿色永续新常态,打造碧水蓝天、森林环绕、绿草成茵、绿色出行的城市环境,谱写建设宜业宜居的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新篇章。
责任所系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现实需要
《实施意见》是我市贯彻中央、省委系列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省委审时度势、深谋远虑,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建设美丽四川总体思路。2016年7月28日,省委十届八次全会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
作为全省首位城市,如何落实中央、省委提出的重大要求,如何在绿色发展上作好示范,以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实际成效走在全省最前列?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小组微生”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四改六治理”十大工程,城乡环境逐年改善,但水、大气、土壤污染和绿色出行等问题仍较为突出,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刻不容缓。
当前,成都发展正处于转型突破的历史关口,改革发展任务异常繁重,全市正在推进的地铁加速成网、小街区规制、“宜居水岸工程”、“成都中心”建设等,都迫切需要提升科学治理水平,通过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重要举措,从而有力有序加快推进上述工作。
责任所系,发展所需,问题所逼,刻不容缓。新常态、新任务、新要求,都直指一个主题——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健全绿色制度体系。主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绿色发展的系列重要部署,市委决定起草《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实施意见》,由市委常委会直接领导开展起草工作,并从市委政研室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成立起草组。
新常态下,推动成都长效、永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呼之欲出。
原标题:增强群众的绿色发展获得感 绘就建设美丽成都新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