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8日讯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教育厅表示,出台《实施意见》的意义在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使我省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更符合教育教学实际,更好地发挥教辅材料对教学的辅助作用。
新增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包括与我省使用的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中小学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等四大类。具体范围为:小学3-6年级同步练习册(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小学3-6年级寒暑假作业、小学3-6年级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初中7-9年级同步练习册(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初中7-9年级寒暑假作业、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初中7-9年级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高中1-3年级同步练习册(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高中1-3年级寒暑假作业、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高中1-3年级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增加了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对此,省教育厅表示,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全民阅读的相关要求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有关精神,加强中小学阅读教学,提高学生阅读能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明,传播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借鉴江苏、陕西省已在2015年的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增加了“语文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的做法,同时,回应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基层学校和家长的建议和期盼,我省扩大了评议的范围,增加了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
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
根据规定,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采取由省上评议并公布《教辅目录》,市(州)推荐并公布《教辅推荐目录》,学生自愿选择使用。按照“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对全国范围内申请进入我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和对列入省《教辅目录》的教辅材料进行推荐。我省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程序为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程序严格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进行。即:省上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资格审查、专家组初评、评议委员会讨论评议、公示评议结果、发布教辅目录;市(州)推荐。
针对学生教辅材料选用,《实施意见》规定,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对违反本意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而违反本意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如教辅材料著作权人或出版单位被司法机关查实在我省存在与教辅材料工作有关的违法行为、教辅材料未按时课前到书、教辅材料出现严重错误影响正常使用的,该教辅材料停止在我省使用,并取消其著作权人或出版单位五年内在我省申评教辅材料的资格。
(记者 陈淋)
原标题:四川:中小学教辅材料 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