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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 成都4万多名“老赖”纳入“黑名单”

2016-10-14 18:31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今日上午,武侯区法院执行法官上门查找被执行人李某,但李某不在家,最后,他的母亲在传票上签了字,由她转告儿子到法院

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14日讯 为助推法治成都、诚信成都建设,切实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不履行裁判义务的老赖生活光鲜”等问题,成都两级法院正在集中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战”。据了解,截至目前,成都两级法院已累计将45618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了“黑名单”, 向侦查机关移送了18件20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跟随武侯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到现场对两起案件进行集中执行,上门查找被执行人并传唤到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现场直击:

留下父母孩子在外躲债 被执行人不在执行难

今日,武侯法院对两起案件进行集中执行。第一起是个体经营户李某欠款某鞋材经营部一案。

据了解,2015年4月,某鞋材经营部将个体工商户武侯区某鞋厂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欠款9万元及利息。同年10月,武侯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因被告一直未履行,今年2月,该鞋材经营部向武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金额为110260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该鞋厂的经营户李某到庭,但李某以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到庭履行义务。

今日上午10点半,四川新闻网记者跟随武侯法院执行法官一起到武侯区某小区上门查找第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开门的是一名老年女性,她自称是李某的母亲,儿子李某并不在家中,而在外地打工去了,现在成都家中只有老两口和孙子。“他不回来,我们也没有办法,他爸爸现在也得了重病。”

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只得让李某的母亲代收法院传单。武侯区执行法官万品儒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李某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就拒不到庭。他最近一次和李某取得联系是9月22日,李某当时承诺23日到法院,后来又承诺25日到法院,但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出现过。“如果李某下周一再不来法院,我们就会依法将李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他将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动车、银行无法贷款并限制其高消费。”

随后,执行法官又来到第二起案件中涉及的中介公司,但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和客户经理都不在,执行法官只得留下传票,通知其下周到法院。据了解,今日上午两起集中执行的案件都扑了空,这只是“执行难”的一个小缩影。而“执行难”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不仅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而且也影响着司法的公信力。

解决“执行难”:

成都两级法院集中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战”

据了解,面对“执行难”的问题,成都两级法院正在集中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战”,对怠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甚至以各种手段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被执行人,法院将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运用惩戒失信、罚款拘留、刑事追责等措施,强力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

据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战”以来,成都两级法院已累计将45618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了“黑名单”。其中自然人34428名,企业法人11190名。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后,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对于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也依法将其从“黑名单”中移除,让其恢复“正常人”的工作、生活状态。

新闻链接: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将受到哪些影响?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同时上述人员还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达成的联合惩戒合作协议的规定,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限制,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迫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

(邵鹏 记者 刘佩佩 摄影报道)

原标题:执行攻坚 成都4万多名“老赖”纳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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