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在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黄河作了《关于四川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透露,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及时纠正了财政财务收支中的违规问题,应收缴的财政收入39.46亿元已上缴31.21亿元,闲置资金和未盘活的存量资金87.14亿元已安排使用65.56亿元,政府投资项目中以多计工程量、虚假签证等方式高估冒算的工程造价113.5亿元已由审计机关依法核减,其他不规范问题也采取了完善手续、调整账务等措施。
·财税管理
调账处理15个市县虚增收支44.21亿元
规范财税管理和预算执行是审计关注重点之一。
《报告》透露,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财政厅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省级专项资金从2013年的600项减少为2016年的235项,“小、散、乱”现象得到改观。同时,相关省级部门进一步严格资金分配审核把关,切实杜绝虚假申报、骗取套取等行为,例如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绵竹市孝德镇套取的专项资金220万元,已全额收回。
针对省级部门已实施完毕或不再实施项目的指标结余2931万元,黄河在《报告》中透露,已通过预算调减和注销方式,收回2051万元统筹使用,同时督促省级相关部门加快办理竣工决算和结余资金处理。
此外,财政厅切实加大督促催缴力度,7个行政事业单位未缴入国库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1299万元,余额已缴库,并健全了管理制度。
针对部分地方财政收支反映不真实、财政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15个市县虚增的预算收入、决算支出44.21亿元,已进行调账处理。22个市县未及时将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全额缴库,隐瞒的预算收入35.43亿元,已有19个市县缴库29.79亿元。21个市县无预算、超财力安排形成的挂账支出114.14亿元,已通过调整预算安排等措施消化44.76亿元。
·民生监管
取消或调整1036户保障待遇
如何着力管好用好重点民生资金?
《报告》提到,省政府责成监察、财政、审计、扶贫移民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审计反映的部分扶贫资金未及时有效使用、专项资金被骗取套取、部分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实地核查,有力地促进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报告》透露,16个县闲置超过2年的扶贫资金4.23亿元,通过加快项目实施、加强资金整合等方式,至9月底已兑付使用3.59亿元。26个县的少数单位以虚报搬迁户数人数、虚开发票、重复申报项目等方式骗取套取的专项资金2416万元,已追回1499.48万元,其余资金仍在追缴过程中,同时对29名责任人员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同时,针对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发现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厅、审计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审计决定,按季上报整改情况。截至11月中旬,1183户不符合条件的城镇家庭已有1036户被取消或调整保障待遇,违规享受的住房补贴134万元、住房382套已追回120.81万元、184套,其余仍在继续清退中。被挪用于非保障房项目支出的资金已全额归垫,用棚户区改造资金违规发放的津补贴78.8万元已全部清退。
·严格追责
移送违法违纪线索148件
在严格追责问责上,各级审计机关均对反映问题涉及的责任人员,及时进行移送处理,共涉及违法违纪线索148件。各级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已有136人受到刑事、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
例如,隆昌县、营山县和广南高速公路项目违规发放目标奖、津补贴问题。省纪委对隆昌县县委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处分,营山县纪委对32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广元市和南充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共清退收缴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851.57万元。
此外,针对29个县的少数单位套取财政资金4191万元及个别人员乱收费问题,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对62名责任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已有2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1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华西都市报记者杜江茜杨晨
原标题:骗取套取扶贫资金 审计追回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