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4.26”系列拐卖儿童案
基本案情
2014年4月26日,蓬溪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蓬南镇一名3岁男童小磊(化名)在该镇忠烈街烈士墓附近的玩耍时,被一名年龄约50岁的男子带走。公安机关经初查认为小磊被拐属实,立即启动立案侦查。
典型意义
“4.26”拐卖儿童案发生后,社会影响恶劣,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拐卖妇女儿童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如何有效的打击拐卖犯罪,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是现实社会和广大群众对政府的要求和期待。此案的成功破获,对打拐工作有着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一要通过立法、宣传等手段,让群众了解拐卖妇女儿童的违法性和社会违害性,提高群众的打拐防拐意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打拐工作,让“买方、卖方、中介市场”没有生存的土壤。二要建立公、检、法在打拐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和妇联、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联合社会力量,实行统一指挥领导,通畅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切实做好“涉拐”案件的信息录入、更新工作,切实抓好如实立案、打击犯罪和及时解救工作,堵塞拐卖漏洞,形成依法严惩拐卖儿童犯罪的社会综合力量。
原标题:四川维护妇儿案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