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交通违法行为,6月22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上半年全市3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此次公布的3名终生禁驾人员均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名终生禁驾人员,分别是旺苍县李某、持B2驾驶证;剑阁县苏某、持C1驾驶证,赵某、持C1D驾驶证。3人均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介绍,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下二种情形将被交管部门处以终生禁驾:一是因饮酒后或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牢记交通安全,守法文明驾驶。饮酒后请勿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切勿逃逸。即使侥幸逃得一时,最终也难逃法律严惩。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交通违法,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参与交通,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元交警有关负责人表示,即日起,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将联合新闻媒体开展“大联播”活动,对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大曝光”,并公布终身禁驾人员名单、严重违法的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及运输企业不落实主体责任等,以此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和运输企业,震慑交通违法行为。
原标题:因醉驾造成交通事故 广元3名司机被终身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