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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4层以上建筑增设电梯需所以业主全部同意

2015-06-27 20:25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备受关注的成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一事又有最新进展!6月27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建委获悉,《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待拟稿)》(下简称《办法》)正式挂网公示。《办法》明确,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产权且未设电梯的4层及以上的多层建筑,都可以申请增设电梯。不过,增设电梯必须经过所在单元全体业主的一致同意,有一家反对也不行。如果增设电梯后,要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申请人应该与受影响的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

《办法》提出,一旦全体业主同意后,还需要对“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管理等费用的分担方案;电梯使用单位主体确定”等几个方面的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同时,要在增设电梯所在现场(本栋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小区其他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公示期不少于10日。如果收到异议,应当与异议人协商达成一致。

加装电梯需要钱,钱从哪里来?《办法》明晰,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自行协商确定。此外,已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依法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如果全体业主同意,且资金问题已经解决,加装电梯还有哪些步骤?记者了解到,首先需业主协商并开展评估;然后进行公示公证;其次,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步则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申请施工许可;最后施工并竣工验收。(记者 殷航)

原标题:成都4层及以上多层建筑 增设电梯需涉及业主全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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