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对不文明行为设惩罚性规定
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的柴青海律师认为,上海地铁的《守则》不具有强制性,是对乘客文明行为的一种规范,没有相应的强制的处罚力,也上升不到行政法的高度,只是违反行业运行方面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只能靠社会公德,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序良俗规范人们的行为。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需要大家提高自己的文明素养,同一个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地铁进食并引起公愤,说明这个人本身行为素质不高”。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的韩骁律师认为,尽管法律法规未对“凤爪女”的行为作出处罚性规定,但其屡教不改的恶劣行为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在今天这个大众传播的时代,一些素质低下的人靠着雷人雷语也能红遍天下。但是‘凤爪女’为人师者,更应该慎独慎微,传递给学生们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还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对类似地铁里吃凤爪、麻辣烫等不文明行为作出惩罚性规定。
原标题:“地铁凤爪女”改吃麻辣烫再“招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