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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或先行一步 在88个贫困县全面落实涉农资金整合

2016-05-10 09:40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史建婷

本报制图/卢浩

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通过试点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释放出财政资金精准扶贫的积极信号。

5月9日,记者从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获悉,根据国办文件精神,我省正在研究制定相应落地政策,有望改变涉农资金在基层小、散、乱的现象,形成一股合力,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文件解读

中央层面19项资金可整合

国办文件强调,要以支持贫困县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哪些财政涉农资金可被整合?国办文件提出,在中央层面,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19项资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部分不适宜整合的支出除外)。此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确保资金精准有效使用。

各省(区、市)、市(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本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中贫困县可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进一步加大统筹整合力度。

国办文件还为此次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明确四大原则: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省总负责、强化监督;县抓落实、权责匹配;精准发力、注重实效。明确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贫困县要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一线调查

整合难,资金用途有“红线”

记者从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获悉,早在2012年,我省就出台相关意见,提出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等重点工作,并取得一些成效。

马边彝族自治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曲别曲一告诉记者,通过成立由专职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所有项目资金部门任成员单位的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全县各部门主动协调配合,尽量整合各行业部门资金,集中投放用于扶贫攻坚。“这就相当于‘各做一盘菜,共摆一桌席’。”

不过,记者从多个贫困县了解到,由于整合资金必须以严守来源渠道不变、用途不变、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不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变、项目验收标准不变等“红线”为前提,好比“戴着脚镣跳舞”。资金多头下达、多头使用也造成“撒胡椒面”“大水漫灌”等现象。

“举个例子,在某村修路比修水利更能够解决脱贫的需求,但整合多头资金,用途不能变化,修水利的钱就只能修水利,无法用于基层最需要的地方。”西充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李洪说。

上述难点让南充市顺庆区大林镇党委书记李献丰头疼。大林镇还剩下一个贫困村李家坝村,交通闭塞,增收无门。“如果能修起一条致富路,大林镇种养结合的农业产业就可以辐射进去,带动李家坝村产业脱贫。”

不过,这条3.51公里的致富路却不好修。“100万元到村扶贫专项资金即使全部拿来修路也修不到村口,如果申请其他资金补助,又不能再以修路为名义,即使拿到了资金也只能用在其他地方。”李献丰说。“叙永县扶贫攻坚需要的资金量很大,单靠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难以支撑。”叙永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张引弘盼望,在国办文件出台后,全县能够整合各部门、行业资金,首先向今年计划脱贫的20个贫困村倾斜,今后也逐年按照脱贫攻坚规划、年度计划等有序投放,确保在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原标题:四川或先行一步 在88个贫困县全面落实涉农资金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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