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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指杀妻入狱19年 称遭逼供脚指甲被钳掉(3)

2016-01-28 12:59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那不是我个人的工作”

一个连公诉机关都知道被告人被刑讯逼供、被迫认罪的案件,何以能顺利公诉并将被告人判处死缓呢?

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前往盘锦市检察院,希望了解该案当年的审查起诉情况。检察院宣传部门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案子太久远,当年的两位公诉人一位已调离检查系统多年,另一位也早已退休。

几经周折,记者找到已经退休的检察官王加速。王加速说,自己当年主要是对公安部门的鉴定意见提出疑问,并进行了重新鉴定,这才让郑凯“保了命”。但他拒绝回答与刑讯逼供有关的问题,并称:“这是检察院的工作,这不是我个人来审查你的案件。那是工作,那是检察机关的工作,那不是我个人的工作。”

当年盘锦中院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宋希,如今是盘锦中院刑二庭庭长。当地一份宣传材料上称宋希是“盘锦市雷锋式政法干警”,“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0年来,一直坚守在刑事审判第一线,所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

2016年1月25日上午,记者前往盘锦中院希望采访宋希本人,中院新闻处的工作人员在记录下相关问题及记者联系方式后,表示需要请示领导。但截至发稿前盘锦中院并未联系记者。

据了解,当年的刑警大队大队长杨云孝已经退休,当时的双台子分局局长赵长宏则在多年前因其他事情自杀。

中国青年报记者找到了当年办理此案的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赵恩凯。赵恩凯如今在双台子分局法制科工作,他首先强调,采访需要经过市公安局政治处批准。

赵恩凯说,这个案子没有目击者,但是有鉴定,当年的执法环境跟现在也不同,很多东西现在看起来可能是不可思议的。

刑讯逼供一直被明令禁止。比如,1995年12月,公安部发布了《关于集中开展制止刑讯逼供专项教育整顿的通知》,专门就制止刑讯逼供开展分阶段式教育,并要求一把手亲自过问,甚至规定各省(区、市)公安厅于1996年3月底向公安部写出专题报告。

赵恩凯说,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办案人员,上面还有领导,而且案子不仅是公安破案,还有检察院、法院的审查。

记者联系了盘锦市公安局政治处,对方表示采访需经辽宁省公安厅批准。省公安厅宣传处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外省及中央媒体采访,需要公安部办公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批准,“我们也没有发言权”。

计划再次提起申诉

2015年11月2日,服刑期间总计减刑六次的郑凯刑满释放。

换上朋友带来的新衣,失去自由近19年的郑凯发现,外面的世界如此陌生。当年公司发的BP机早已被淘汰,女儿送了他一部乐视智能手机,研究半天,他也只学会了打电话和发短信。到宾馆和记者见面时,他甚至不会摁电梯。

家也变样了。事发之前,刚刚从外地回到盘锦的郑凯只在这个“新家”住过六天,如今,出事的房间空了起来,里面供了一座母亲张玉兰在北京买回来的佛像。家属楼的外侧成了盘锦市都市医院,街对过的菜市场也早被动迁,建成了新的小区。

亲人大多已离他而去。服刑期间,他的父亲、哥哥和妹妹先后去世。案发时只有6岁的女儿,如今已经长大工作。多年来,只有母亲张玉兰还在坚持不懈地上访,她也因此成为当地的重点稳控对象。

今后怎么办?郑凯好像并没有准备好面对这个问题,这个曾经是家里见过最多世面的人,如今却常常神情恍惚。

出狱后,当地信访办曾经主动联系过郑凯一次,让他去坐坐。郑凯没去,他说他要想一想,准备找个律师再提起申诉,无论如何,“案子总是要弄清楚的”。

原标题:刑讯逼供夺去的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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