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规范办事指南,完善事前告知
市和五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应使用统一的办事指南,确保收取要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的一致性。不得要求服务对象提供办事指南以外的任何材料。
●拓展网上办事功能,开通实时监控
对现有审批进行升级改造,加入招标备案、质监备案、安监备案、行政处罚等实时填报功能,将服务节点向前延伸,弄清事项受理前服务对象遇到的堵点难点,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和指导。强化系统运行过程的实时监控,开通短信推送服务,将受理后每个流程节点完成情况推送给服务对象。
●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完善事中监督
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办理,将我委自主研发的软件系统与市政务中心并联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做好信息传输和信息共享。
●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完善事后服务
在官方网站上设立专栏,将所有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结果及时主动公布,供公众查阅。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档案移交市城建档案馆统一管理。
进一步完善清单 推进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调整行政权力清单
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强化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针对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结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初审权、下放审批权限等相关清理要求,重新梳理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和依据,并经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编制部门责任清单
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法定职责和 “三定”方案,区分责任事项,梳理行使依据,厘清职责边界,制定部门责任清单,并经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本报记者 袁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