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育局公布了2017成都市中考实施规定、中考加分工作文件、中考指标到校生工作文件。据悉,今年我市中招政策整体保持稳定,只在具体操作上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据了解,今年中考全市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制中考试题,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中考成绩。其中,简阳市考生因教材体系差异,采用单独的考试科目、试题及计分办法,具体工作另行安排。此外,今年全市中考实现统一网上评卷。
三类考生可享加(降)分
关于加(降)分政策
按照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含中心城区部分普通高中面向郊区(市)县招生]的加(降)分政策规定,今年有三种类别的考生可以享受加(降)分政策,分别为考生身份类加分,素质教育类加分以及过程评价类加、降分。
【考生身份类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加5分;
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
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加5分。
【素质教育类加分】
◆科技类
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加10分;获二、三等奖者,加8分;
在省教育厅与省科协共同组织的省级科技发明、科学论文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加5分;
在团省委、省教育厅组织的“亿利达”杯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加5分;
在成都市教育局组织或成都市教育局与市科协共同组织的市级科技比赛(电子制作、机械模型、创造发明、科技论文、信息学)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加5分。
备注:获奖时间应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原则上应为个人项目比赛,集体项目比赛的加分由市教育局认定。
◆体育类
参加规定比赛(限单项及团体项目中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的50%队员),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级的学生运动员,加10分;二级的学生运动员,加8分。
参加规定比赛,获得各单项第一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第一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加8分;获得各单项第二、三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第二、三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加5分。
备注:获奖时间应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规定比赛见附件。凡参加省级比赛并取得名次和达到相应运动员等级标准的学生必须有参加《成都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系列选拔赛》(成都市教育局及体育局举办的比赛)的经历及获奖记录。且应为初中阶段参加初中组比赛所获奖项。
◆艺术类
经市教育局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者,加10分;获二、三等奖者,以及成都市“蓉城十佳艺术新苗”,加8分。
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获一等奖者,加5分。
备注:获奖时间应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加分奖项应为初中阶段参加初中组比赛所获奖项。
【过程评价类加、降分】
◆加分
获市(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获奖时间应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降分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
特别注意 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
原标题:中考如何考 加分怎么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