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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男子转让私车给朋友 2年后反悔竟想“盗车”

2017-07-31 18:42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泸州7月31日讯 泸州男子2年前将继父的私车转让给朋友,并一次性收到协商好的车款。但是,由于此车是按揭购买,双方约定暂不过户。没想到2年过后,该男子觉得转让便宜了,便以没过户为由,想收回车,并用手机软件打开了该车车门。

盗窃案引发经济纠纷

7月28日,泸州石洞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名村民报警称:有人通过手机软件对自己的轿车进行了定位,并且已经通过手机软件打开了车门,想偷自己的汽车。如此带有科技含量的盗窃机动车案件,民警第一次遇到,便快速赶到现场,原来,“盗窃嫌疑人”是报警人的朋友,称这辆车是他的,可以通过手机软件打开车门。双方各说一词,民警只好连人带车全部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两方一对质,民警弄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报警人李某和嫌疑人马某竟然是一对好朋友,2014年底,李某夫妻打算买一辆车,得知这一消息后,马某提出自己有辆轿车想转让,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以11万元的价格,马某将车转让给李某夫妻,李某夫妻当即交了3万元定金。

2015年2月,马某将车以及购车手续、发票等物交给了李某夫妻,夫妻二人也随后交齐了购车款。后来,李某夫妻才发现,这辆车的真实车主叫夏某某,是马某的继父,但马某却说购买这辆车的钱是他出的,而且其继父对于马某转让该车的事情也知情,因此李某夫妻也没在意。由于该车是按揭购买的,尚在还贷期间,如果过户的话比较麻烦,于是双方再次约定,李某夫妻交清了购车的全款,由马某每月负责还贷,车辆暂时不过户。

民警调解提醒 车辆转让要注意

相安无事过了两年多,马某如今突然想把这辆车开回去,理由竟然是觉得当时转让这辆车价钱有点便宜了,反正现在车辆还没有过户,马某想把车开回去,逼迫李某夫妻再给他加点钱,然后才考虑将车还给对方。

这个理由李某夫妻当然不能接受,同时马某的行为也涉嫌违法,民警通知了车主夏某某,在民警的劝说和调解下,夏某某考虑到亲情的因素,也不愿其继子再错一步触犯法律,因此同意按照以前约定的价格转让该车,并与李某夫妻办理了正式过户手续。

警方提醒,车辆转让不过户危害很多。首先双方仅有口头协议,如果遇到其中一方不守信用,则可能陷入无休止的扯皮当中。其次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有可能因此要承担赔偿责任,当冤大头。第三,车辆所有权属于原车主,原车主有可能拿着相应手续对该车进行抵押或办理注销业务;原车主如果被依法追缴财产,那么该车仍在追缴范围,买方可能钱车两空。因此,在进行二手车转让时,一定要认真履行过户手续,切实划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免造成更大麻烦。

原标题:泸州男子转让私车给朋友 2年后反悔竟想“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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