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保各项部署落实见效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担负本辖区绿色发展的总体责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作决策、抓工作、促发展的具体行动。
(十九)深化开放合作
依托中韩、中德、中法以及中古、新川等国际合作园区,积极引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领域成功经验和技术,鼓励成都节能环保等领域优势企业走出去。建立成都平原城市群、成渝、成渝西昆贵等周边区域横向联系机制,探索在能源开发、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开展跨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
(二十)鼓励公众参与
加强绿色文化教育引导,推进绿色发展理念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鼓励绿色消费,推广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充分发挥法制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汇聚推动绿色发展的强大合力。
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抢抓“六大历史机遇”,锐意进取、拼搏实干、攻坚克难,确保绿色发展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绿色支撑和生态保障。
原标题:中共成都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