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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险资运用监管 将设险企高管“黑名单”

2017-05-08 09:00 来自:成都商报

      为进一步健全保险监管体系,促进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昨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针对保险业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要求弥补监管短板,同时严格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要求弥补监管短板 严格险资运用监管

      保监会下发《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称,近年来保险业出现的一些突出风险和问题,暴露出在保险监管制度和实践中还存在短板。有些制度违背了金融规律,给不良资本控制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机;有些制度存在漏洞,对业务结构失衡、个别产品粗放发展、少数公司无序举牌冲击实体经济等风险问题管控不严;有些制度执行不力,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针对出现的问题,《通知》要求各级保险监管部门抓住重点领域,加快堵塞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解决监管制度滞后、缺位、交叉、重叠甚至相互冲突等问题。要健全公司治理监管制度,加强机构股权、入股资金真实性和关联交易监管。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严格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深化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实施,对行业风险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与此同时,强调要夯实保险产品管理制度,从严做好产品监管。完善保险中介市场监管制度,推动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保险公司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完善高管人员管理制度,建立高管人员“黑名单”。提升新型业务监管水平,引导新型业务规范发展。

 

后续还将加强行业监管 落实问责制度

      针对当前行业监管机制、监管手段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通知》提出加强监管机制的协调统一,强化上下联动,统一监管标准,完善内部程序。加强前端审批与后端监管的协同,确保管住管好后端,提升审批透明度。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数据协同互通和共享应用,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

      此外,保监会未来还将加强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联动,完善非现场监测评价机制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修订现场检查工作规程。加大行政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强化外部监督约束。强化司法手段运用,加大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力度,探索案件协作执法。落实问责机制,强化监管问责、机构问责、监管者问责。成都商报记者 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