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严厉处罚“逃废债”行为
2020-11-23 13:19 来自: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近期,华晨汽车、河南永煤集团AAA债券违约事件引发巨震。
1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简称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召开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此次会议聚焦了近期的债券违约事件。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是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
金融委会议聚焦债券违约
金融委会议定期召开,此次会议聚焦的主要议题就是近期的债券违约事件。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国债券市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持续增强,市场整体稳健运行。近期违约个案有所增加,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原则,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近期,华晨汽车、河南永煤集团AAA债券违约事件引发各方关注,两起违约事件引发巨震,仅仅用AAA级国企“信仰”的打破并不足以解释。市场怀疑地方国企有通过“无偿划转重组方式”逃废债之嫌,更担心如果这样的行为得不到制止,会引来更多效仿者。
金融委会议定调了近期的债券违约个案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也明确了要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给市场各方吃下了定心丸。
实际上,此前高层就已经关注到近期债券市场的个别风险事件。1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中提到,要建立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风险防控工作体系,针对个别苗头性风险隐患,密切关注相关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督促制定化解方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华晨汽车、永煤集团AAA债券违约
11月10日,上海清算所发布公告称,永煤控股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20永煤SCP003”)应于当日兑付本息,但截至到期兑付日日终,20永煤SCP003仍未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11月17日,永煤控股再发公告,称由于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其本应于11月22日、23日兑付的2020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及2020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存在不确定性。
另据统计,目前永煤控股存续债券23只,存量规模234.1亿元,其一年内到期的债券达120亿元,短期集中兑付压力较大。
而在此前,华晨汽车旗下多只存续债券出现暴跌,债权银行就华晨汽车债务问题组成了债委会。截至今年10月,华晨汽车累计发行债券34只,存续债14只,存续债余额共162亿元。其中1-3年到期债券规模超过100亿元,兑付期主要集中在2022年;此外,19华汽01、18华汽03等被列入中证评级高隐含违约率名单。
华晨汽车集团2020年债券半年报显示,集团总负债1328.44亿元,扣除商誉和无形资产后,资产负债率为71.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26.77亿元。
11月16日,华晨集团又因债务违约65亿元登上热搜。据其发布公告显示,华晨汽车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因企业资金紧张,续作授信审批未完成,造成无法偿还。华晨汽车此次债务违约对华晨汽车本部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导致财务状况恶化,极大影响偿债能力。
多家企业、银行、券商被调查
1、华晨集团被查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有关债券违约。中国证监会此后发布消息,已依法对其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2、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等被调查
AAA级、国企背景的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集团”)的突然违约也不断带出新的责任方。
11月19日傍晚,交易商协会在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和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约谈过程中,发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主承销商,以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等有关规定,交易商协会将对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3、海通证券被调查、招商证券收警示函
11月1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官网发布消息称,海通证券及其子公司涉嫌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控股”)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等违规行为,将对其展开自律调查。
11月20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上交所对招商证券出具监管警示函。“17华汽05债”由招商证券承销并担任受托管理人,上交所直指招商证券在债券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五方面应对债券违约风险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金融委会议明确了在债券违约事件中各方的责任,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市场主体各司其职,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同时,也明确了在处理违约事件时的监管做法,一是要从严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点名了“逃废债”,“逃废债”是债务人从主观意愿上的故意行为,即有偿付还款能力但拒绝偿还,这种行为完全违背了市场经济最起码的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是对市场纪律的践踏,严重扰乱了信用债乃至整个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信用基石。对此应该露头就打,绝不手软。二是要债券市场改革,健全制度保护,也提出了要加强部门协作的要求,要守住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决维护法制权威,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二是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要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发债企业及其股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严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健全风险预防、发现、预警、处置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摸底排查,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五是继续深化改革。要深化债券市场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制度,完善市场结构,丰富产品服务。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运行的质量和效率。
(编辑 白兆鹏)
综合中国政府网、中国基金报、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