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被央行罚没逾300万元
2020-06-24 11:22 来自: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6月19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开出了最新的行政罚单。记者获悉,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因触犯了“违规将特约商户的结算资金划转至外包服务机构拥有或实际控制的结算账户”、“违规为不同支付机构办理客户备付金互转”等10项违规行为,遭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警告处分,并被罚款合计超过323万元;时任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助理的李显超也因对其中的4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20万元。
6月22日,记者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了解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存在以下10项违规行为,包括:
1.违规将特约商户的结算资金划转至外包服务机构拥有或实际控制的结算账户;
2.违规将外包服务机构拓展为特约商户并接受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
3.未按规定开展代付业务;
4.为不符合规定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
5.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资料;
6.未按规定报送账户撤销资料;
7.违规为不同支付机构办理客户备付金互转;
8.违规为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收付账户提供跨行出金;
9.违规为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汇缴账户出金;
10.未按规定将备付金汇缴账户内的资金全额划转至支付机构的备付金账户。
鉴于此,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作出了给予该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42587.48元,并处以罚款2290842元,合计罚没3233429.48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获悉,同期受到处罚的还有时任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助理的李显超。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认为,李显超对对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1.违规将特约商户的结算资金划转至外包服务机构拥有或实际控制的结算账户;
2.违规将外包服务机构拓展为特约商户并接受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
3.未按规定开展代付业务;
4.为不符合规定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
为此,李显超被罚款20万元。
(记者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