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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再推新规: 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险

2017-05-17 08:20 来自:成都商报

      为规范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切实发挥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回归保险本源、防范经营风险,昨日记者获悉,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对于《通知》内容,四川多家保险公司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未来新产品设计将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在10月1日前对已审批或备案的产品完成自查和整改,“新产品也会及时调整”。

 

万能险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

      根据《通知》内容,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保险产品应当符合新的要求。其中,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护理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 应当以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条件;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条件。

      而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针对畅销已久的万能险产品,《通知》要求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同时,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通知》还规定,保险产品名称应当清晰明了,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产品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

 

业内:新规有助于回归保险本质

      针对《通知》内容,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向川内的几位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进行了采访。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专业寿险公司四川分公司负责人坦言,《通知》中限制万能险作为附加险形式存在的要求,对现有的各家公司产品格局影响较大。他表示,由于可以作为寿险产品中生存金、养老金及分红的载体,并且按月复利计息,因此近几年传统寿险产品附加万能账户成为一种“主流”的产品形态,“在现在的保险市场上,各家公司年金险、养老险这一类的险种中基本都附加了万能险或者万能账户”。

      随着《通知》中新规的出台,该负责人表示,原有附加了万能账户的险种将会停售,未来万能险将以独立险种的形式存在。虽然这对各家公司的产品格局带来很大改变,但好处在于能有效的回归保险本质,避免保险消费一味追求收益的误导,重新把产品和宣传中心落到保障上。(记者 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