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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连吃陕西银监四罚单

2017-06-23 16:57 来自:中国银监会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银监会陕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建设银行连吃陕西银监四罚单。其中: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平路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违反监管规定,银监会陕西监管局对其罚款35万元,并对其负责人高录昌予以警告。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因贷款转定期存款,以贷转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银监会陕西监管局对其罚款35万元,对其负责人郭鑫予以警告。

中国银监会陕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平路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银监罚决字〔2017〕3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平路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赵金亮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违反监管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5月27日

中国银监会陕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高录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银监罚决字〔2017〕3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高录昌
单位 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在建设银行和平路支行贷款受托支付违反监管规定案中负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5月27日

中国银监会陕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银监罚决字〔2017〕4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勇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转定期存款,以贷转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5月27日

中国银监会陕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郭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银监罚决字〔2017〕4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郭鑫
单位 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在建设银行西安经济开发区支行贷款转定期存款,以贷转存案中承担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