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半数互联网金融平台“封杀”金交所产品
2017-07-26 08:22 来自:成都商报
《通知》指出,部分互联网平台通过与交易场所合作,将权益拆分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或以“大拆小”、“团购”、“分期”等各种方式变相突破200人限制。一些产品无固定期限、资金和资产无法对应,存在资金池问题;一些产品未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甚至将高风险资产进行包装粉饰,向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资者出售,存在较大风险。
通知要求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并妥善化解存量违法违规业务。专家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集中下架金交所产品是顺应金交所监管的正常行为,不宜过分解读。未来一段时间,专项治理与合规整改仍然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主旋律。
@所有投资者,你投资的互金产品还好吗?这些金交所产品不是已经下架,就是在下架的路上了!日前,深圳市金融办下发《关于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所合作金融业务相关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并妥善化解存量违法违规业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包括陆金所、京东金融、苏宁金融、团贷网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已纷纷下架金交所的产品。新形势之下,互联网金融与金交所的业务合作备受行业关注。目前大部分深圳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已经下架金交所产品,未下架的公司也在紧急开会组织产品下架。
平台存量部分仍可存续到期
记者致电深圳某互金平台,该平台人士告诉记者,最近已全部下架金交所相关产品。深圳目前和金交所合作的大部分平台都已经下架,剩下的公司也在紧锣密鼓地组织下架。互联网金融平台对接的金交所主要包括两类,由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设的金融资产交易所,以及地方政府批设的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52家金融资产交易所、交易中心。另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估测,目前传统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的累计规模约在1000亿元~2000亿元,全部互金公司与金交所合作的累计规模将在万亿元以上。
同时,记者了解到,企业债等私募产品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随后交易所通过与互联网理财平台合作,将包括私募债在内的金融资产打包、拆分销售,如此一来,非标资产洗白为标准资产的模样。
截至7月14日,陆金所已暂停发新标,而且相关金交所产品已下架。陆金所相关项目有智能宝、零活宝、安赢-融政通等,且与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江西股权交易中心等都有合作。此外,蚂蚁聚宝和百度金融等平台,都曾销售过类似产品。
那么,此次下架金交所产品,可能会给平台带来怎样的风险呢?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对记者表示,此次产品下架,主要针对增量部分,存量部分依旧可以存续到期。对互金平台而言,只要已发行产品不涉及期限拆分问题,即只要在合规框架下进行的产品发行,则不会带来流动性压力,主要的问题还是交易规模缩减和客户流失。站在投资者角度,在信息沟通不畅的情况下,不排除会引发一定的恐慌情绪,对平台的品牌形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业内:集中下架是顺应监管行为
《通知》中指出,部分互联网平台通过与交易场所合作,将权益拆分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或以“大拆小”、“团购”、“分期”等各种方式变相突破200人限制。一些产品无固定期限、资金和资产无法对应,存在资金池问题;一些产品未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甚至将高风险资产进行包装粉饰,向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资者出售,存在较大风险。
对此,薛洪言向记者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集中下架金交所产品是顺应金交所监管的正常行为,不宜过分解读。近日,互金整治办下发《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要求“各地互联网平台在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之所以暂停双方合作,从交易所层面看,主要是违背了金额拆分和投资者人数限制等红线要求;站在互金平台角度,则主要是有违行业小额普惠的定位。
金交所相关产品经历此次各大互联网平台的集体下架后,是否还会有其他的可操作空间呢?薛洪言分析称,当前,整体的金融监管环境趋严,短期内互金平台进行监管套利式创新的可能性不大,所以理论上可能还是有操作空间,但实践中可行性并不大。
对于未来互金平台的监管方向,薛洪言认为,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便进入强监管的阶段,经过2016年一年的专项治理,成效比较明显,整体风险可控。进入2017年以来,整个金融行业都步入强监管周期,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一方面是过去专项治理的延续,另一方面也是金融体系整体监管强化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落地表现,不必过度凸显和强调。当前,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延期一年,未来一段时间,专项治理与合规整改仍然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