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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控制险资进入房地产领域

2017-09-19 08:54 来自:成都商报

      保险行业的风险防控力度仍在持续加强。9月18日,保监会召开发布会,对保险业防风险、治乱象落实效果阶段性评估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答记者问。据保监会财会部副主任郭菁介绍,保监会于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35号文),就当前保险业风险较为突出的九个重点领域,对保险公司提出了39条风险防控措施要求。会上,郭菁表示,在险资运用监管方面,保监会控制保险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严禁保险资金直接和间接投资商业住宅。

      今年4月,保监会35号文发布以来,监管层面在流动性风险、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战略风险、新业务风险、外部传递性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底数不清风险、资本不实风险、声誉风险这九大板块采取了多项具体的防范措施。

      今年7月,保监会曾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对险企的股东及股权提出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也被看成是保监会强化“穿透式监管”的积极信号。

      发布会上,郭菁明确提出了保监会核查资本不实风险的“双穿透”措施:一是穿透资金来源,要求股东在投资入股时提供资金来源说明等证明材料,对存在疑点的进行追溯审查,确保入股资金自有、真实、合法。二是穿透股东资质,加强背景、资质和关联关系穿透性审查,科学评估投资人投资历史、人员素质、信用记录等,严防动机目的不纯的投资者投资保险业。

      关于险资应用,今年5月,保监会发布过《关于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对权益投资、另类投资以及金融产品、不动产和境外投资领域,实施穿透式检查,严格控制增量风险。其中,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做出明确控制,严禁保险资金直接和间接投资商业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