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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城商行公司治理存严重缺陷

2017-12-07 08:40 来自:新华网

      “我们将有计划、分步骤地深入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日前召开的“2017年城商行年会”上表示,对于城商行来说,要切实纠正各类违规业务,严格规范经营活动,坚决摒弃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等行为。

      “近年来,城商行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脱实向虚、期限错配、杠杆叠加、风险不断扩大等一系列问题。”王兆星说,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根据新的金融发展和风险形势,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加快回归本源、更加专注主业,把防范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接下来,监管标准会越来越高,监管会越来越严,对违规违法和不审慎经营行为的处罚也会加大。”

      他指出,对于城商行来说,流动性风险始终是最具有威胁的风险,也最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为此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快推动同业负债回归流动性管理的本源。此外,针对信用风险,需坚持“摸清底数、综合施策、控制增量、处置存量”,切实提高贷款分类的准确性,坚决纠正掩盖不良贷款的行为;针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相关政策,积极稳妥予以化解;针对交叉业务风险,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还原业务本质,严格资金投向,严核交易对手,客观评估风险,准确计提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城商行的公司治理不完善问题接下来将得到大力整治。

      从此前暴露的风险事件和案件来看,个别城商行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尤其是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以往被高速增长所掩盖的问题逐渐水落石出。“这既是一些金融乱象和金融风险的根源所在,也是制约部分城商行进一步转型升级的短板和软肋,还是影响城商行群体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王兆星表示,城商行改革转型的核心和根本,是要完善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机制。

      其中,在股权管理方面,王兆星强调,强化股权管理,是城商行做好风险源头管控的重要环节。城商行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减持、增资扩股、扩大开放等方式,引进注重银行长远健康发展、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能带来协同效应的战略性股东,也欢迎依法合规的财务投资。此外,在股权管理上,必须落实穿透原则,提高股权透明度,规范隐性股东和股权代持现象。严格股东行为管理,规范股权质押、股份转让等行为,切实落实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和管理程序,严防股东利益输送。(郭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