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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开门红”保险风险提示

2018-01-04 08:48 来自:成都商报

      每逢岁末年初,保险公司都会开展“开门红”活动。随着各家保险公司竞争态势的日趋激烈,市场上可供选择的保险保障产品越来越多,部分保险公司的“开门红”产品销售行为也开始出现一些“风险”和“隐患”。1月3日,中国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开门红”保险销售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开门红”保险产品时,要谨防风险。

      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为冲业绩,有的保险销售人员利用活动炒作概念,以“即将停售”、“限时限量”、“产品打折”等概念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利用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情况下的盲从心理,诱导其冲动购买“开门红”产品。保监会在《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规定:保险公司决定在部分区域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宣传和销售误导。请消费者理性消费,不盲从、不跟风,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购买保险,实现有效保障。

      另外,《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保监会强调,消费者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