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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监局去年罚款近8000万元

2018-01-29 08:32 来自:成都商报

      10天前,四川银监局开出史上天价罚单,也标志着同步开启了2018年进一步深化金融监管的序幕。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四川银监局获悉,2017年全辖共实施行政处罚149起,处罚银行业机构54家、责任人员95人次,罚没金额共计7925万元,行政处罚“双罚”率高达96.3%。

 

全年处罚149起 “双罚”率达96.3%

      四川银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7年四川银监局坚持严监管、强监管,紧紧围绕防风险、治乱象等重点工作,严肃查处银行业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四川银行业的合规经营和稳健运行。

      据介绍,全年全辖共实施行政处罚149起,处罚银行业机构54家、责任人员95人次,罚没金额共计7925万元。其中,对银行业机构罚款2135213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270万元,给予警告1次;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519万元,取消一定期限高管任职资格9人次,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2人次,给予警告84人次。行政处罚“双罚”率高达96.3%。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全部得到有效落实,罚没款项全部上缴国库。

      在四川银监局2017年作出的149起处罚中,问题又集中在哪些方面?昨日,四川银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从全年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看,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贷款业务、票据业务、收费行为等方面。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属于银行业机构的传统业务,业务量本身占比较大;另一方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收费业务也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从而诱生了个别违法违规行为。

 

绝不姑息 坚决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

      四川银监局上述负责人表示,针对不当收费行为,四川银监局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责令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或者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对银行业机构处以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警告并处罚款。

     据介绍,2017年四川银监局系统针对不当收费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6起,共计罚款19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8万元、给予警告8人次。上述不当收费行为主要表现为:银行服务收费质价不符、转嫁经营成本和违反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三类。

      该负责人称,对于受到行政处罚的银行业机构,监管部门可视整改情况,区别不同情形,在批准开办业务、增设分支机构等工作中纳入综合考量权衡。对于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将在董事或高管人员的任职任命中受到影响。

      1月25日至26日,银监会召开2018年监管工作会议,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出席并讲话。会议认为,2017年,银监会深入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着力防范化解银行业风险,依法处理不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经过一年的努力,银行业出现了积极变化:一是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已现端倪。二是脱实向虚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商业银行同业资产负债自2010年来首次收缩,同业理财比年初净减少3.4万亿元。表外业务总规模增速逐月回落。三是违法违规和监管套利大幅减少,100多家银行主动“缩表”。四是强监管严监管的态势基本形成,监管的震慑作用明显提升。

      可以说,强监管、防风险依旧是2018年监管的主旋律。银监会强调,今年要重点聚焦十个方面,一是着力降低企业负债率,严控对高负债率企业融资,加快不良贷款处置速度。二是努力抑制居民杠杆率,打击挪用消费贷款、违规透支信用卡等行为,严控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股市和房市。三是继续压缩同业投资,对委外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四是严格规范交叉金融产品,逐步压缩银信类通道业务。五是大力整治违法违规业务,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六是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推动尽快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七是清理规范金融控股集团,推动加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八是有序处置高风险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九是继续遏制房地产泡沫化。十是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整顿隐性债务。(记者 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