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不到位 中国人寿被处罚70万
2018-07-31 10:30 来自:成都商报
在央行针对反洗钱的监管风暴刚升级之际,保险业吃下了今年以来的第20张罚单。7月29日下午,中国人寿发布公告,公示近日公司收到央行罚单,因反洗钱工作不到位被罚7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央行对险企开出的反洗钱相关的罚单已至少达20张,涉及13家险企,罚金550.99万元。其中,中国人寿是寿险机构里领到罚单最多的机构。
中国人寿被罚70万
7月29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于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银反洗罚决字〔2018〕第5号)。中国人民银行认定,中国人寿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寿被合计处以人民币70万元罚款。
中国人寿表示,高度重视上述行政处罚所指出的问题,在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现场检查期间即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完善反洗钱制度,建立了新一代反洗钱系统,细化了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流程。
此外,央行的上述行政处罚对中国人寿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中国人寿表示,今后将持续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反洗钱工作不到位
国寿三大原因受罚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中国人寿被央行开出《处罚决定书》,其受罚原因比较典型,业内不少公司也存在类似的三大问题,分别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及未按规定开展可疑交易报告报送工作。
记者了解到,根据200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寿是国内保险业反洗钱工作试点公司之一,在原保监会和央行的指导下,率先开展了反洗钱工作。作为反洗钱工作试点险企,中国人寿曾因及时、完善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工作制度,以及专门开发的反洗钱信息报送系统,曾受到原保监会的高度赞扬,其经验也为保险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然而随着反洗钱工作力度的加大,该险企在这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从中国人寿此次发布的公告内容看,直至2016年上半年,央行认为中国人寿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今年来至少13家险企受罚
事实上,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央行及央行在北京、重庆、南京、太原、西安、南昌、福州、郑州、济南、乌鲁木齐十个分支机构(营业管理部、分行或中心支行)对险企反洗钱不到位的罚单就不少于20张,涉及13家险企,罚金550.99万元。
其中,人保财险及其山西5个市级分公司收到了罚单,罚单数量共计6张,成为因此受罚次数最多的险企。中国人寿次之,收到3张罚单。从受罚金额看,太平财险泉州中心支公司收到了罚金总额102万元的罚单,成为单次受罚金额最多的险企。
(记者 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