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治乱打非通报:发现问题1529个 多家险企被点名
2019-04-23 10:01 来自:成都商报
2018年一季度,原中国保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针对人身保险销售乱象治理和打击非法经营的专项行动。经过一年治理与打击,专项行动有了实质性结果。
4月22日,记者获悉,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通报》。
《通报》内容显示,全国36家银保监局在行动期间对133家人身保险公司省级机构和基层网点开展了监管抽查,共计发现各类违规问题1529个,涉及金额2.2亿元。此次治乱打非过程中,各人身险公司先行进行了自查,年内自查整改率高达96.84%。
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各银保监局共发出监管函111份,实施行政处罚127家次、299人次。
存4类15大问题
人保健康等多家险企被点名通报
从《通报》内容来看,保险公司在销售乱象以及非法经营方面总计存在4类15大问题。
其中销售方面主要存在夸大收益或变相承诺收益,使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等用语混淆经营主体,夸大保险产品保障范围,炒作停售、限售信息等。
渠道、产品以及经营违规方面则存在渠道违规涉及套取费用进行利益输送,上浮费率缺乏合理依据,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落实不力,扰乱市场秩序等。产品违规则涉及费率厘定、精算假设不合规、不科学,个别产品涉嫌“长险短做”等。
在这次通报中,多家险企被点名。例如人保健康保定中心支公司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业务品种进行片面比较,夸大收益或变相承诺收益,在某产品保单特别约定栏手写“本产品固定年化收益率为3.5%”字样。阳光人寿绵阳中心支公司在某产品保单特别约定栏加注“满五年保证收益4.3%”字样。
还有部分机构和销售人员给予客户保单以外的利益。如太平人寿泉州中心支公司在6场次产品说明会中累计向客户承诺,送礼品36万余元。国寿股份吉林省分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通过多种活动给予投保人额外利益达67万余元。人保寿险嘉兴中心支公司累计向95名客户附送金牡丹112个、金如意8个,折合人民币共计7.7万元。
费率理定、精算假设不合规、不科学,个别产品涉嫌“长险短做”。如:太平人寿湖南分公司销售的某款两全保险,设计为1年后保单现金价值超过所交保费,1年后退保比例达到96.2%。同方全球深圳分公司销售的某款趸交万能型两全保险,设计为一年后退保费用为0,该产品90%以上保单存续期为1年。
个别销售从业人员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甚至利用保险业务进行非法集资、传销或洗钱等非法活动。如:中信保诚温州中心支公司41名销售人员代理销售北京某信息咨询公司理财产品,累计销售金额约1045万元。国寿股份青田支公司5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上海某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理财产品,累计销售金额约1690万元。
治乱打非继续
屡犯机构将从严处罚
根据《通报》发现的各种问题,中国银保监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切实承担起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的主体责任,继续查缺补漏。
首先,个险企须主动规范销售行为。加强对宣传行为管理,全面、准确、客观介绍保险产品,不夸大宣传,不虚假承诺,不故意混淆经营主体;不违规给予客户保单以外利益;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严禁在自媒体渠道发布不实信息,错误解读监管政策。
着力加强渠道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透明。加强内部审计与自查,严禁套取费用向相关渠道或人员进行利益输送。加强自律、不诋毁同业、不恶意挖角代理人、不搞手续费无序竞争。
依法合规开发产品、结合保险消费者实际需求开发产品,杜绝噱头式创新,规范中短期业务。在产品设计和开发过程中摒弃短期规模意识,充分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利差损风险、费差损风险和长寿风险,确保公司长期稳定经营。规范保单贷款业务,在规定比例内发放并确保资金用于缓解投保人短期流动性问题。
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严禁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组织和机构合作销售人身保险产品。加强保险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严禁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商业贿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非法利益。银保监会表示,对于屡查屡犯的违法违规机构,银保监会将依法从严处理。
(记者 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