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集团称应聘须抵押房产
2020-08-21 12:28 来自: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一直以耿直的包装配色和文字排版火遍全国的饮料包装界“泥石流”椰树集团,最近因为一则招聘公告再一次引发热议。
8月19日,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消息,中国饮料十强企业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人才,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其中招聘条件提到,应聘者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
今日,记者致电椰树集团人事部,椰树集团负责这次招聘的联系人罗女士介绍,之前发布的职业经理学校招生信息是真实的。
负责招聘的联系人:
招聘属实,来应聘的人非常多
记者注意到,8月18日,椰树集团就已在南海网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也颇具椰树集团一贯的设计风格。
该招聘公告称,椰树集团公开招聘“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人才,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其中招聘条件提到,应聘者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招聘信息还称,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记者今日致电椰树集团人事部, 椰树集团负责这次招聘的联系人罗女士表示,之前发布的职业经理学校招生信息是真实的,招聘的人员范围除了集团外部人员,也包含集团内部员工。现在来应聘的人员非常多,如果不是集团内部的同事,只能按要求将简历投放到指定邮箱。
至于公司所说的按岗位实行计件考核发工资的具体方案,罗女士称她解答不了,只能往上面汇报。而当记者表明身份并表示采访意愿时,对方以现在应聘电话非常多,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挂断了电话。
之后记者以应聘者身份向椰树集团人事处邮箱发信息询问,“目前没有房产是否具备应聘条件”、“‘顾事业不顾家’如何解释”及前来应聘人数、每月计件考核工资等,截至发稿时未获得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椰树集团前身为海口罐头厂,是中国最大的天然植物蛋白饮料生产企业,是目前饮料行业唯一获得“中国专利发明创造金奖”的知名企业。总公司下属18家公司、员工7000名。上世纪80年代末,还是海口罐头厂的椰树集团研发出椰树牌椰汁,后来成为该企业的主力单品。1995年,被国务院确定为现代企业制度百户试点单位的海口罐头厂改制为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为员工股份制企业,旗下的椰树牌饮料畅销市场。
律师分析:
招聘条件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椰树集团的招聘条件引发了众多网友吐槽。有网友追问,这不就是“卖身契”?也有网友指出这则招聘信息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同时有网友提出质疑,包括:应聘人员没有房产,拿什么抵押?如果待遇不佳难道不让人辞职?顾事业不顾家,单身人士还好,已婚人士怎么办?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放向红星新闻表示,这则招聘信息里的招聘条件明显不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要求,作为公民,有人身自由,作为劳动者,有就业自由。
韩放认为:第一,要求应聘者承诺顾事业不顾家,不符合情理和人道;第二,承诺终身服务限制了人身自由和就业自由,涉嫌违法;第三,要求房产作抵押,离职即对用人单位进行以房偿还,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常理,劳动者以劳动换取对价,除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难以要求其对用人单位进行赔付。“目前没有什么强制性手段可以禁止跳槽。”韩律师告诉红星新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月20日,记者搜寻海南直聘微信公众号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记者 李伟铭 陈应鹏 卢燕飞)